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713号)的要求,在《抚顺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过程中,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决策事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1、决策事项名称:《抚顺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年)》。
2、决策事项性质:专项规划。
3、决策事项内容:
以打造新一代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5G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为总目标,抚顺市将优化和集约利用城市资源,改造升级现有通信基础设施,合理规划各类通信设施的布局和规模,丰富通信管线资源,完善通信支撑能力。通过5G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全市范围5G网络覆盖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数字基础设施支撑,以5G为引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数字化促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进步,全面提升抚顺的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加快建设数字抚顺、智慧抚顺。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结合分析结果,针对决策事项的风险程度和风险状态,确定初始风险等级;
5、针对风险因素和初步判定的风险等级;
6、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是否支持本决策,以及对本决策事项的建议和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征求和整理公众对本决策事项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决策事项责任单位设立了联系电话,并计划召开专项座谈会。公众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决策事项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并登记,决策事项责任单位酌情确定是否召开座谈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期限
本次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六、决策事项单位概况
决策事项单位: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王欣炀
联系电话:57500316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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