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发改党组发〔2022〕42号
市发改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8日至12月28日,第三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及粮食、组织人事、意识形态专项巡察。2022年3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市发改委党组书记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委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推动我委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在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书记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提高全员投入整改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委整改落实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刻反思巡察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照巡察组提出的富有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的整改建议进行深入学习,指导整改具体工作。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所分管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同时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务求实效。以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推进全市经济发展和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2.直面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不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履行委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当期问题与长效机制建立结合起来,切实拿出举措,严肃整改。委党组书记要求各科室坚持问题导向,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对共性问题分类汇总,可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步骤和时限,建立常态措施和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情况、涉粮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选人用人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共七个方面共55个问题,委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深入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4月1日组织研究制定了《市发改委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内容、整改时限、步骤和要求。具体到责任领导、具体到科室、具体到负责人和承办人,切实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为保证整改工作效率与质量并重,委党组书记与每一名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了解问题原因,分析问题结症,研究整改细节,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逐一核对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特别是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情况、涉粮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委党组书记与驻委纪检监察组、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和账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整改办法,强化了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明确专款专用在工作中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同时,追根溯源,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强化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对照市委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指出的七方面55个问题以及6条整改意见和建议。严格对照《市发改委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既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举措,也着眼治本,全面整改,形成长久力的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在开展方案落实和形成整改台账的基础上,建立督查机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跟踪督办,对敷衍了事、落实不力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督查问责。明确时间节点验收,检查各责任科室是否于2022年3月31日前,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梳理完毕后的整改台账;2022年4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每10个工作日,是否报送整改进度和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整改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是否及时上报;确保如期完成整改总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改台账的时间节点,督办完成情况,同时,对整改资料进行及时归档,做到留痕迹,可追溯,将整改结果定期呈报委党组审议,发现问题立即要求责任科室进行补充完善,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截止5月31日,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七个方面55个问题已全部积极整改,其中,已完成整改问题43个,正在推进整改问题12个。
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已部分整改,仍需继续推进的,加强部署,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同时,我委还将继续聚焦委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根除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优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情况、聚焦涉粮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聚焦落实选人用人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转化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强大动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围绕“五个结合”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来。
(二)市发改委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市发改委党组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刻反思巡察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
我委第一时间成立市发改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负具体责任,确保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
2.制定整改方案
经多次完善,印发《市发改委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党组反馈的七方面55个问题以及6条整改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市发改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清单》,实行销号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3.推动整改落实
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强化政治担当,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对照市委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指出的七方面55个问题以及6条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步骤,确定全委整改时限为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将整改工作划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既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举措,也着眼治本,形成长久力的机制,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七方面5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43个,正在推进整改问题12个,尚未推进问题0个;制定整改措施55个,制定制度7个。无挽回经济损失及问责人员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4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坚持学用结合。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按要求落实学习研讨任务,交流研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
整改成效: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委党组中心组高度重视,努力做到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关结合,开展中心组交流研讨时,均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切实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进。
2.关于“组织指导党支部学习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对支部学习的指导力度。严格向支部下发学习任务,定期开展学习记录检查,做到应学尽学;组织各支部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活动。
整改成效:机关党委每月底对各支部学习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求各支部按要求开展研讨,交流研讨既要讲学习体会,也要结合工作谈落实,切实提升学习质量。
3.关于“履行全面领导责任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更新党组议事规则。明确逐项表决,每项议题有明确结论性意见。
整改成效:再次传达委党组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确保党组会议逐项表决,并准确记录。
4.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利用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丰富政策理论知识储备,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破解问题的能力。二是主动沟通协调,加强对专项规划的指导。利用好市发改委领导联系县区和专项规划编制部门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压实业务科室联系规划编制部门工作责任。
整改成效:一是破解问题的能力有所提高。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是2019年以来首次实现正增长;2022年一季度同比增长1.5%。二是进一步靠前服务,对抚顺市“十四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确定发改委对口联系科室,针对每个规划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5.关于“思想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思想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分析研究工作,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严峻性的认识。
整改成效:加强思想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析研究工作,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严峻性的认识。
6.关于“落实责任制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等;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领导分析研判工作 。
整改成效: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清单,印发《市发改委党组关于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等;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领导分析研判工作。
7.关于“没有开展有针对性教育培训。”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开展针对性培训。邀请专家到委内开展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培训。
整改成效:开展针对性培训。鉴于当前疫情形式,为减少外来人员参加会议,由委副主任组织各支部书记、各科长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开展专题培训,同时,对委内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及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8.关于“市委巡察反馈和“共性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完成上届市委巡观察整改;进一步深入整改“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相互批评辣味不足”“任职与岗位不符”2个问题。
整改成效:领导班子成员深刻领会民主生活会重要意义,撰写自我对照检查及相互批评材料时,开门见山,直接了当、不护短;及时调整人员到相应岗位,做到人岗相适。
9.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进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2021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住建局制定下发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方案》(抚发改价格〔2021〕265号),组织市区具有代表性的物业服务企业填报《成本调查表》,调查测算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和成本情况,为制定物业服务指导价格做好前期工作。
整改成效: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申请,2021年12月,已对抚顺万科金域分公司万科金域国际项目一期、二期、三期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制定政府指导价格。
10.关于“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党组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以党组文件形式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
整改成效: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了《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对主任责任落实从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三个层面制定了工作清单,严格要求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11.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强化“一岗双责”落实。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日常谈话提醒并做好记录;每名班子成员每年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讲1次廉政党课。
整改成效:强化“一岗双责”落实。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日常谈话提醒并做好记录;每名班子成员每年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讲1次廉政党课。
12.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压力传导,组织重新排廉政风险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清单。
整改成效:加强压力传导,组织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纳入日常考核清单,组织各支部逐个季度做好日常考核工作,并做好考核记录。
13.关于“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机关纪律监督责任。建立健全议事制度,定期召开机关纪委委员会议,切实发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道关口”作用。
整改成效:加强机关纪律监督责任。建立健全议事制度,定期召开机关纪委委员会议,切实发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道关口”作用。
14.关于“对中层干部教育监管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中层干部教育监管。分管领导每年对分管领域中层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一人一档,强化监督。
整改成效:加强中层干部教育监管。分管领导每年对分管领域中层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一人一档,强化监督。
15.关于“超范围列支专项经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我委历年来申报部门预算时名称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主要用于我委申报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政策扶持开展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等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中的办公经费等方面支出。专项经费叫“政府建设项目咨询评审费”,为把两项经费区别开来,经与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沟通,从2021年起,在预算申报时把预算名称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改为“重点工作保障经费”,避免此经费与政府建设项目咨询评审费在支出方向上混淆。今后在申报预算时一定把项目名称掌握准确。
整改成效:从2021年起,在预算申报时把预算名称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改为“重点工作保障经费”。
16.关于“财务支出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旅游客运公司把多支付款项于11月10日划转到发改委账户上。今后在支付时要加强业务核对,严把支出环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通过此事,在之后工作中,更加严格认真审核每笔业务。
17.关于“制度制定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上级保密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相关制度,增强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具体涉密人员的宣传教育,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等类似情况在下步工作中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2021年12月3日组织涉密人员签订《微信泄密专项整顿行动承诺书》;通过保密教育,委内全体人员对《保密制度》有了更进一步了解。
18.关于“落实精简发文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由于近年上级文件发放数量时高时低,配合上级文件落实需要转发相关文件,造成本单位发文量持久不下。在下步工作中要严格发文数理,能不发的坚决不发,同时,杜绝形式主义,本着减轻基层负担的根本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整改成效:2022年一季度制发正式公文12件,相较于2021年同期有所减少。
19.关于“议事表决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更新党组议事规则。落实逐项逐人表决要求。
整改成效:再次传达委党组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确保党组会议议定事项逐项逐人表决,并准确记录。
20.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每期记录及纪要均写明议题、明确记录参会人及列席人,清晰记录讨论环节。
整改成效:再次传达委党组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确保党组会议记录规范、内容详实。
21.关于“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把控党组会议参会人员,杜绝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现象。
整改成效:再次传达委党组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严格把控党组会议参会人员,杜绝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现象,并准确记录。
22.关于“会议纪要不完备。”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按相关规定形成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一同存档备查。
整改成效:再次传达委党组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确保按要求完成会议纪要。
23.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统筹部署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党建工作统筹部署,凡党建重要工作,均经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成效: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统筹部署作用大大加强。
24.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认真、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次组织生活会均由机关党委统一制定方案,对会前准备工作、会议程序及会后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记录结论性意见,确定等次,并留存好书面材料。
整改成效:机关党委加强对支部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及时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并及时收集各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民主评议党员、整改清单等材料,归档保管。
25.关于“发展党员未提上工作日程。”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机关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组织各支部结合实际研究发展党员工作。
整改成效:机关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组织各支部结合实际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截至目前,已新培养2名入党积极分子。
26.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各支部按月收缴党费;机关党委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
整改成效:规范党费收缴。组织各支部按月收缴党费;机关党委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党费收缴和管理更加严格规范。
27.关于““三会一课”表面化、形式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三会一课”落实。要求各支部书记每年讲1次党课;全体党员认真记录个人学习笔记,并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支部及支委个人学习笔记由机关党委归档保存。鼓励各支部创新主题党日形式。
整改成效:机关党委加强对支部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要求各支部书记每年讲1次党课,全体党员记录个人学习笔记时,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鼓励各支部创新主题党日形式。
28.关于“回避制度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重新制定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回避制度,并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再次传达委党组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确保回避制度落实到位。
29.关于“征求纪检机关意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按相关要求及时行文进行意见征求。二是在工作中强化过程监督。
整改成效:按程序书面征求纪检机关意见
30.关于“执行考勤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完备的考勤制度。二是强化平时监督检查。
整改成效:制定了每日签到制度。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制定并下发“平时考核出勤情况签到表”至各科室,各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主体,每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具体出勤签到情况。
每季度抽查出勤情况。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每季度不少于10次抽查出勤情况,确保每日签到情况与抽查出勤情况相一致,并将出勤情况及时公示。
3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十项配套制度,强化“一岗双责”。
整改成效: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一把”手及各班子成员的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32.关于“抓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抓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注重培养干部。加强工作调研,做出有针对性的培训安排。
整改成效: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全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将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日常考核,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经济工作高质量发展;注重培养干部,加强业务交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班。
33.关于“抓班子带队伍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大抓班子带队伍的力度。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及时与委内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主动关心关爱干部。
整改成效:加大抓班子带队伍的力度。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及时与委内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主动关心关爱干部。
3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涉粮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学习制度》。委党组和涉粮科室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谈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2022年第7期《求是》刊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等涉粮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粮食安全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对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专项督查调研提纲的紧急通知》要求,梳理汇总我市在保障粮食安全各项工作方面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有关建议,向省发展改革委进行反馈。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预通知》要求,下发《关于报送省2021年度市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材料的通知》,协调和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组织协调202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学习制度》;二是计划于2022年9月份,对全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粮食统计业务专业培训。
35.关于“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执法工作不规范,基础台账不完善,没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执法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已完成人员调整,落实粮食业务工作和执法工作没有彻底分开整改的问题整改工作。同时,整合执法力量,会同县区局联合开展粮食执法检查,上报上级粮食部门统筹粮食执法工作机制体制改革。编制了《粮食流通2022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粮食流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粮食流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
整改成效:已完成人员调整,落实粮食业务工作和执法工作没有彻底分开整改的问题整改工作。同时,整合执法力量,会同县区局联合开展粮食执法检查,上报上级粮食部门统筹粮食执法工作机制体制改革。制定并印发了《抚顺市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应用系统运行整改方案》,编制《粮食流通2022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粮食流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粮食流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
36.关于“履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牵头单位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2019年和2020年省长责任制考核问题整改工作已经完成,我委将积极按照新的考核要求,认真抓好2021年粮食省长责任好和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
整改成效:2019年和2020年省长责任制考核问题整改工作已经完成,我委将积极按照新的考核要求,认真抓好2021年粮食省长责任好和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
37.关于“涉粮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因2020年保险费支出数大于当年预算数,2021年保险预算到账后,由粮食专项资金垫付的保险调回。
整改成效: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发挥专款专用。
38.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一事一议,党组成员逐项表决,杜绝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现象发生。
整改成效: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杜绝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情况的发生,并准备做好记录。
39.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按相关要求及时行文进行意见征求。二是在工作中强化过程监督。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成效:严格按程序开展回避制度和按程序书面征求纪检机关意见
40.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讨论事项逐一表态发言,并逐一做好记录。
整改成效:再次传达委党组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详实、准确做好党组会议记录。
41.关于“思想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思想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分析研究工作,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严峻性的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引导党员干部及时准确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整改成效:加强思想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分析研究工作,委副主任组织各支部书记、各科科长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严峻性的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引导党员干部及时准确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按照2017年印发的《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分解落实任务清单,将意识形态责任传导到党支部和科室。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提醒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整改成效:按照《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分解落实任务清单,将意识形态责任传导到党支部和科室。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提醒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43.关于“没有开展有针对性教育培训。”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开展针对性培训。邀请专家到委内开展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整改成效:鉴于当前疫情形式,为减少外来人员参加会议,由委副主任组织各支部书记、各科长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开展专题培训,同时,对委内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及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政策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组织相关县区对未完成整改项目开展服务指导,修改完善项目节能报告,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争取尽快完成节能审查。
整改成效:13个未批先建项目中,已完成整改项目11个,正在整改过程项目2个。
未完成整改原因:剩余2个项目正在省发改委进行节能审查,目前,已通过专家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正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项目节能报告,待修改完善并经省发改委批复后即可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下步工作打算:协调相关县区和企业加快修改完善节能报告,积极对接省发改委,争取尽快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2022年12月前完成。
2.关于“机构改革后职能未能完全捋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向市编办反应相关问题。二是对职能进行重新梳理,对职能进行调整和整合。三是向市编办报请对内设机构进行职能调整。
整改成效:一是已向市编办进行了汇报,市编办已列入调整计划,并报请省编办批示。二是结合委内设机构调整,对内设机构职能进行了相应调整。三是加强了与事业单位的业务沟通。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省编办没有明确回复。二是职能梳理没有完成。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与市编办的沟通,尽快实现事业单位整合。二是尽快完成对内设机构职能的梳理。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2022年12月前完成。
3.关于“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滞后,尚未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明确平台建设主体单位,制定方案。
阶段性整改成效:4月6日向市政府提交《关于确定市大数据应用中心作为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的请示》明确其工作职责,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未完成整改原因:平台建设单位为市大数据应用中心,市营商局作为主管部门提供资源支持,市发改委提供业务指导。我委无硬性约束力,无法控制其何时建成。
下步工作打算:7月底前,视情况开展协调工作,持续推进加快平台建设进度。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整改。
4.关于“指导项目单位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国家政策支持领域,结合我市项目情况,优选符合投向项目,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二是督促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立足当前,兼顾长远,以项目作支撑,在做好当期政策资金争取的同时,持续做好项目谋划,丰富本地区的项目库,为后续相关政策的争取奠定基础。
阶段性整改成效:2022年截至目前,我委已组织全市谋划2022年向上争取项目83个,总投资181.1亿元,申请资金75亿元。其中,专债项目53个,总投资131.8亿元,申请资金62.9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0个,总投资49.3亿元,申请资金12.1亿元。截止目前,已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7个,总投资2.9亿元,下达资金2亿元。
未完成整改原因:本项工作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各科室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做好政策指导,努力形成推动项目策划包装向上争取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打破常规、解放思想,主动与省发改、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争取各方支持,积极对接各项工作;三是引导各县区及市直部门积极学习借鉴争取上级支持的成功经验,形成比优争先的氛围,把向上争取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提升向上争取的工作水平。四是在准确把握国家和省政策导向、产业支持方向、资金投向的基础上,聚焦我市发展战略,重点围绕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等策划包装一批能够争取中央专项支持、申请发债项目。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整改。
5.关于“牵头推动专班项目谋划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提升项目谋划能力,加强项目谋划力度,积极策划包装项目;提升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项目谋划工作的重要性,项目谋划是项目建设全周期中的前期环节,只有储备项目数量足,质量高,才能为项目开工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定期运用项目平台加强项目调度。
整改成效:截至目前,共谋划“十四五”时期项目2223个,总投资5301亿元,其中,政府投资类项目1178个,总投资1378亿元;社会资本投资类项目1045个,总投资3923亿元。推送至策划项目库项目1636个,总投资3634亿元;推送至储备项目库项目302个,总投资983亿元;推送至拟开工项目库项目285个 ,总投资684亿元。
未完成整改原因:项目推进是一个长期、持续管理的动态过程。在短时间的阶段内很难看到成效,难以达到质的改变。对于项目质的突破还需多方协调努力,各方各尽其责。
下步工作打算:组织项目谋划专班集中开展项目论证。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项目储备工作,加速推进“十四五”时期各项目谋划专班项目尽快具备招商引资、向上争取条件。组织项目谋划专班开展集中论证,上会集中论证项目,项目经论证后纳入项目储备库。(年底前)
围绕现代化手段加强项目管理,做好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的使用和管理相关工作。每月采用信息化手段科学管理项目,运用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发挥平台在线调度功能,定期调度,掌握储备项目谋划进展情况。(每月定期调度)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整改。
6.关于“统筹破解项目建设短板办法不够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加强项目服务水平,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发挥发改部门在全市项目建设工作中的统筹作用,服务县区、服务项目、服务专班、服务企业;二是建立问题解决清单,及时梳理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力措施落实解决;三是同统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投资统计业务指导,推动项目建设和投资目标任务的完成。四是组建项目推进专班,对重点企业和行业部门进行工作指导,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重点项目提速增量。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了目标导向清晰、问题导向明确、上下穿透力强的项目工作机制,以网格化管理服务,不断提升推动项目落实的能力。二是制定2022年上、下半年计划开复工项目清单,不断强化项目调度,以清单化管理推进全市项目工作。三是推动计划新开工项目落地实施,举行全市春季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推动总投资498.9亿元、217个项目开复工,提高投资强度。
2022年1-4月份,我市完成投资27.2亿元,同比增长2%,高于全省增速3个百分点,增速全省排名第8位。其中,7个县区完成投资24.5亿元,同比增长24.5%;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完成投资2.7亿元,同比下降61.8%。
未完成整改原因:受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投资下滑严重、房地产投资下降较快等因素影响,全年投资持续增长难度较大。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坚持目标导向,落实上半年和全年投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244个续建项目复工,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加快101个上半年新开工项目推进进度,力争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狠抓142个下半年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逐一了解项目建设实施和前期工作推进情况,梳理排查难点堵点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逐项分解相关部门和县区解决,加快推进落实。三是坚持“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和“一线办公、直达企业”的项目建设工作模式,主动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着力破解制约项目建设的难题。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2022年底前完成。
7.关于“统筹督导各方项目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央资金的调度力度,督导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项目管家”服务项目的本领和能力,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落实项目管家责任,持续加强项目全程监管,聚焦解决项目问题。
阶段性整改成效:截至目前,2021年中央资金项目中有2个项目未开工,2022年中央资金项目中有7个项目未开工。2022年一季度,我委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项目管家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项目管家”制度,为76个5000万元以上开复工项目建立了项目管家台账。
未完成整改原因:本项工作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督促项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加快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督促加快做好征地拆迁、市政配套、工程招投标等开工前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及时开工,避免资金闲置;二是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强过程监管,结合实际,科学规划项目开工、资金使用等目标任务,确保实际形成的工作量大幅增加。同时,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督导项目单位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调度管理;三是持续推进“项目管家”的多位一体联动,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落实项目管家责任,持续加强项目全程监管,聚焦解决项目问题,打通堵点,协助项目审批服务,加速各项手续时限,为项目有效推进创造条件;四是进一步加大服务项目情况的调度力度,切实提升有关部门对服务项目的重视程度、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完善“项目管家”推进机制,切实提高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认识的重要性,对“项目管家”的配备、日常管理、服务台账建立和填报等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整改。
8.关于“干部业务提升培训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作调研,做出有针对性的培训安排。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三是加强专业培训。
整改成效:一是起草了年轻干部培养计划。二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一步进行了审核。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干部培养需要长期坚持并推进。二是干部培养计划还不够完善。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积极争取市委在调训上的支持。二是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多为年轻干部提供学习、锻炼、成长的平台。三是深入挖潜和塑造可培养的典型。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整改。
9.关于“践行‘三新一高’的带头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及县区认真学习转型振兴政策,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提出思路办法。二是协调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研究制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方案等落实文件,明确工作任务,推进重点项目。三是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一步强化过程跟踪管理,围绕重点任务定期组织工作调度,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制约抚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建议。
阶段性整改成效: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任务。一是在征求各县区、相关市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抚顺资源型老工业城市转型振兴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实施《关于印发〈抚顺资源型老工业城市转型振兴2022年工作要点〉的函》(抚发改〔2022〕107号)。二是为有效推动《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抚政发〔2021〕9号)贯彻落实,起草下发《关于商请报送贯彻落实抚顺全面振兴工作进展情况的函》,对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目前,各部门反馈情况已整理完成,形成《抚顺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工作落实情况表》。三是组织高新区完成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推荐材料并上报。四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联合通知要求,各资源枯竭城市开展2022年度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评价工作,我委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已形成工作分工方案。
未完成整改原因:自2003年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国家相继制定、出台了包括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支持的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为失业人员建立社会保障体制、吸收外资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帮助东北地区企业摆脱困境,加快发展。今年以来,国家、省印发《东北全面振兴2022年工作要点》及《辽宁省贯彻落实东北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的行动方案(2022-2025)》,加快了我市转型发展全面振兴的步伐。由于国家、省制定的政策会根据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每年作出调整,我委在工作中会结合我市实际滚动完善落实工作具体举措,制定我市工作方案、规划、工作要点等。中央振兴东北政策是动态的,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常学常新,所以此项工作需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完成我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2022年度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二是积极推动《关于推动东北地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形成工作举措。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2022年度第二笔资金尽快到位。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整改。
10.关于“推动项目谋划专班工作机制不完善,抢抓机遇、项目化推动中央政策贯彻落实的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提升项目谋划能力,加强项目谋划力度,积极策划包装项目;提升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项目谋划工作的重要性,项目谋划是项目建设全周期中的前期环节,只有储备项目数量足,质量高,才能为项目开工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定期运用项目平台加强项目调度。
整改成效:截至目前,共谋划“十四五”时期项目2223个,总投资5301亿元,其中,政府投资类项目1178个,总投资1378亿元;社会资本投资类项目1045个,总投资3923亿元。推送至策划项目库项目1636个,总投资3634亿元;推送至储备项目库项目302个,总投资983亿元;推送至拟开工项目库项目285个 ,总投资684亿元。
未完成整改原因:项目推进是一个长期、持续管理的动态过程。在短时间的阶段内很难看到成效,难以达到质的改变。对于项目质的突破还需多方协调努力,各方各尽其责。
下步工作打算:组织项目谋划专班集中开展项目论证。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项目储备工作,加速推进“十四五”时期各项目谋划专班项目尽快具备招商引资、向上争取条件。组织项目谋划专班开展集中论证,上会集中论证项目,项目经论证后纳入项目储备库。(年底前)
围绕现代化手段加强项目管理,做好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的使用和管理相关工作。每月采用信息化手段科学管理项目,运用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发挥平台在线调度功能,定期调度,掌握储备项目谋划进展情况。(每月定期调度)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整改。
11.关于“制度不健全,至今未出台正式的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规范性文件 ”和“督导不到位,三县既未建立应急成品粮储备制度,也未储备应急成品粮 ”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立即着手起草《抚顺市应急成品粮管理办法》,同市财政局、市发行进行会商,共同下发《抚顺市应急成品粮管理暂行办法》。
整改成效1:一是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辽宁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关于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增强全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完善粮食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充实应急成品粮储备规模,确保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应急成品粮需求,我市从2021年起市级应急成品粮由原有成品粮储备1000吨增加到2500吨。二是二0二一年十二月,在市粮食集团专门开展了一次成品粮应急供应演练。锻炼了粮食应急保障队伍,演练取得预期效果。
未完成原因1:一是省级文件尚未正式下发;二是市级文件需要履行程序。
下步工作打算1:对已经完成的《抚顺市应急成品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县区和企业意见。同时抓紧对草案履行规范性文件下发程序,待省局正式文件下达后,正式下发正式的《抚顺市应急成品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
整改时限1:2022年12月前完成。
整改措施2:在市发改委制定出《抚顺市应急成品粮管理办法》后,立即下发三县。三县根据此办法,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出台本县具体实施办法。要求各县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认真核实各自主城镇人口数量,精准确定应急成品粮储备数量。根据三县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应急成品粮储备品种,不再统一要求储备大米单一品种。
整改成效2:目前,三县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确定需要成品粮储备数量是:清原县 210吨,新宾县210吨,抚顺县 80 吨,三县合计500吨。三县发改局已经将县级应急成品粮问题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汇报,并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争取县级应急成品粮储备补贴资金,等待落实资金。
未完成原因2:储备应急成品粮资金来源和储备费用补贴资金来源都有困难,县区储备应急成品粮的存储和轮换条件较差。
下步工作打算2:一是市发改委将《抚顺市应急成品粮管理办法》(草案)发给各县,要求三县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县《应急成品粮管理办法》(草案),待省正式文件下发后及时形成正式文件。二是通过与农发行等进行积极沟通,争取成品储备资金。三是要求三县对本县域内的面粉经营业户和大米加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探索落实成品粮储备的其他途径。四是市里整理县区存在的问题困难,形成正式材料报市政府,进一步解决县区落实成品粮储备难题。
整改时限2:2022年12月前完成。
12.关于“制度建设滞后,《抚顺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抚顺市粮食应急供应预案》仍未结合实际及时加以修订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着手制定《抚顺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抚顺市粮食应急供应预案》两个文件的草案,并按照草案新办法进行试运行,进一步加强对市级储备粮和市级应急成品粮管理工作;待省局新的对应正式文件下达后,有了正式的上位法文件之后,我们立即上报市政府法规管理部门,形成市政府正式文件,下发各县区、各企事业单位执行,更好地落实市级储备粮和应急成品粮管理制度建设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目前我市市级储备粮6.3万吨(其中稻谷4.2万吨,玉米1.8万吨,大豆油0.3万吨)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可以确保随时调用。2021年市级储备粮轮换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轮换验收工作。二是自市委巡察以来,我委在不断充实应急成品粮储备数量的同时,抓紧完善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粮情动态信息,监控粮食市场价格波动,为政府提供粮食调控依据。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省级这两个文件上位法文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
下步工作打算:已经拟定《抚顺市粮食应急供应预案》(修订稿)草案,正在征求各县区和企业意见。《抚顺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也正在收集各方面资料,开始着手修订。待省局正式文件下达后,立即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式下发新的《抚顺市粮食应急供应预案》和《抚顺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前完成。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我委无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四)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1.关于“全面深化党的领导,着力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和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科学有效、动态调整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区域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区域规划中除抚顺县,其余县区“十四五”规划均已正式印发,抚顺县“十四五”规划已通过县人代会审议,正在根据全市“十四五”规划进行修改。专项规划中已正式印发专项规划17个,其余专项规划待省“十四五”专项规划发布后随即调整并及时发布。
加强经济运行的分析和研判,全力推动实现年度计划目标。多次调度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发改委不同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全面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2.关于“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力助推老工业城市转型振兴。”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完成《抚顺资源型城市转型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编制,并印发实施《关于印发<抚顺资源型城市转型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函》(抚发改〔2022〕77号)。二是在征求各县区、相关市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抚顺资源型老工业城市转型振兴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实施《关于印发〈抚顺资源型老工业城市转型振兴2022年工作要点〉的函》(抚发改〔2022〕107号)。三是组织高新区完成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推荐材料并上报。四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联合通知要求,各资源枯竭城市开展2022年度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评价工作,我委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已形成工作分工方案。 2022年已争取到资源枯竭地区转移支付57104万元。五是按照省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及市政府安排,形成关于落实《关于推动东北地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工作举措意见,目前已报送至市政府,等待专题研究。
3.关于“有效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把从严治党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委党组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日常谈话提醒并做好记录留存,每年不少于2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根据《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和《抚顺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十项配套制度》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地做好信访工作,推进“三务公开”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关于“全面深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党的建设对全委工作的引领作用,抓党建就是讲政治,抓党建就是抓发展。各支部要自觉担负起党建工作的光荣使命,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自觉做好党支部各项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在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探索、扎实工作,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促工作,用业务工作的新成效体现党建工作的强引领;突出重点强作风。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建活动,促进作风转变,抓好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开展争先创优。继续做好星级支部创建工作,各支部要在积极推进基础党务工作的同时,立足实际,勇于探索,创新实践,努力打造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自身特点的党建品牌;强化党建服务。机关党委切实履行职能,为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做好指导服务,推进各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5.关于“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不断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人事科全体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辽宁省市县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组通字[2019]63号)等文件的学习,进了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按相关要求征求纪检机关意见。三是严格执行选 人用人回避制度,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目前已取得如下成效:一是选人用人程序更加规范。二是会议制度执行的更加彻底。三是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进行了完善。
6.关于“市发改委党组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涉粮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认识。”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学习制度》。委党组和涉粮科室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谈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2022年第7期《求是》刊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等涉粮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粮食安全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对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专项督查调研提纲的紧急通知》要求,梳理汇总我市在保障粮食安全各项工作方面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有关建议,向省发展改革委进行反馈。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预通知》要求,下发《关于报送省2021年度市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材料的通知》,协调和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组织协调202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三是起草了《抚顺市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草稿)》《市粮食应急供应预案(修订草案)》。进一步加强对市级应急成品粮监管,利用定期全面检查一次和不定期抽查形式进行检查,2022年以来,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和市军供站两家承储企业应急成品粮数量、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四是改善提升储备粮监管方式。经与多方沟通协调,积极接入省级平台。4月底实现了利用智能化监控设备,对储备粮库存状态、出入库情况进行动态实时监管,改善了监管手段,提高了监管效能。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监督检查实效。结合粮食执法实际情况,整合全市执法力量,会同县区局联合开展粮食执法检查。制定并印发了《抚顺市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应用系统运行整改方案》,组织各县区发改部门完善粮食领域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编制《粮食流通2022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粮食流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粮食流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不断提升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政治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做到经常学、反复学、持续学,带着深厚感情学,带着执着信念学,带着强烈责任学,带着实践要求学,力求对讲话精神领会得更深、更全面,把握得更准确,贯彻得更坚决,坚持在日常发现问题、倒逼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思想。
(二)进一步抓实整改后续工作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对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紧抓不放。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把当下的整改落实与持续推进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结合起来。完善制度建设,长期坚持、长抓不懈,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委内各项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抚顺市振兴发展履好职尽好责。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倒查制度缺陷,认真研究,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形成针对性、操作性、执行性强的监管措施,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4-57500441;电子邮箱fssfgwdw@163.com。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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