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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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收悉。现就你申请公开关于“顺城区碧海金阁小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经审查,你个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相关数据属于国家军事秘密事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你认为本告知书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抚顺市人民政府(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动办)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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