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开展的“六项清理”工作,是对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的一次集中梳理。作为行政立法的组织协调部门,市司法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清理工作精准有效。
对现行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清理范围上,对我市现行有效的36部地方性法规,31部规章和3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
通过此次清理,拟废止地方性法规2件、修改2件;拟废止政府规章16件、修改8件;拟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修改2件、重新发布5件。对拟废止、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市司法局将协同市政府相关部门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沟通,争取列入市人大2022年立法计划;对拟修改的政府规章,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征集公众建议,列入市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对拟废止的政府规章和拟废止、重新发布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已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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