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召开了精简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在一季度之前至少精简20%、年底前至少下放50%市本级实施的服务事项到县区实施,以此推进全市“放管服”工作,打造东北审批效率最优市。我委对政务服务事项精简下放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加以推进落实。
《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9)版》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在此之前,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我委认领“6+1”事项共66项。《目录》印发后,我委有30项原实施层级为国家、省、市、县的事项重新划定由省级实施,取消了市县实施层级。我委与省发改委及市营商局重新确认,这30项由省级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我委不再认领。因此,目前,我委现有政务服务“6+1”事项为36项。其中,按项目类型划分,有行政许可2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公共服务1项。
为稳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精简下放工作,行政审批科在电话咨询省内部分城市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省发改委相关部门业务指导后,按照市工作会议要求,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在县级接得住的前提下,将政务服务事项更多的下放到县区,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就近办的工作要求。从汇总情况看,我委除涉及到总量控制(电力、能源类)的部分核准事项和输油管道、输气管道等跨区域核准事项以及县级缺少平台支撑的事项外,全部予以下放到县级实施同时保留市级实施层级。
此次行政服务事项下放我委从36项行政事项中总计下放25项(拟新下放18项,已下放7项),达到总事项的69.4%,完成了市里要求的全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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