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抓住核心重点,倒查问题根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大的决心、最严的举措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见到实效、杜绝反弹。
针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政府反馈的督察报告中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整改工作。各县区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实现目标,全力实施渗漏管网改造工程。政府投资10065万元,实施新宾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投资5483万元,实施南杂木镇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投资3417万元,实施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投资2100万元,对南杂木镇、新宾镇共计1.21万米渗漏管网进行改造;投资720万元,对南杂木污水厂尾排水进行了改造。全部改造工程计划2021年10月中旬试车运行。
改造过程中建设了污水一体化临时处理设施,解决了在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的污水溢流问题,保证了水体质量,并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委托有资质的蚯蚓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运输、收储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污泥可用于花土,蚯蚓养殖饵料,促进了污泥的再利用,减少了污泥的填埋场地使用。
加快污水溢流问题整改工作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前提,也是回应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的需要。我市严格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推进了整改工作进度,切实解决了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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