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或市政府节能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施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节能监测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抚顺市节能监察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底部链接)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105.05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05.0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8.67万元,下降了15.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2024年无项目预算支出。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05.0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8.67万元,下降了15.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2024年无项目预算支出。
二、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05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5.05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9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单财政拨款总收入预算105.0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8.67万元,下降15.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2024年无项目预算支出。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105.0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8.67万元,下降了15.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2024年无项目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增减情况:
2024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5.0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8.67万元,下降了15.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2024年无项目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5.05万元,比上年减少14.67万元,降低12.2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预算0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降低100%,原因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没有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05万元,其中:工作福利支出79.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3万元。
人员经费79.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6.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降低3.33%,原因是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压减2024年公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我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的情况。
(四)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无项目绩效指标,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支出、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故五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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