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日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建设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利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要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综合协调全市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四)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市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七)承担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市本级基建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率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依法对企业投资项目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八)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城乡区城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市区城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十)研究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人口和就业、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包括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全市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拟订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监测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研究分析价格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市场价格预警并提出调控市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措施建议,建立完善全市价格监测体系组织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负责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价格、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价格收费标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价格收费标准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管理办法,制定并调整市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十八)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项目,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及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和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投资审批事项。(1)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2)对已列入市级有关规划需要审批的项目,除涉及其他县区,需要全市统筹安排或需要总量控制的项目以及需要实行国家安全审查的外资项目外,在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减少审批后,一律由县区政府审批。对下放投资审批权的项目,相应调整相关前置审批权限,提高效率。(3)贯彻落实国家、省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有自我调节能力、可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符合结构调整方向,有利于防止产生新的过剩产能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完善备案制度,防止变相审批。对确需审批、核准的项目,明确范围、程序、标准和时限,做好与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的衔接,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依法及时公开项目审批、核准信息。
2.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强化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1)加强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全局性事项统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等职能,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约束和导向作用。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提高选择水平,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2)统筹推进城乡区城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强化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生态补偿机制和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等职责。
4.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自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落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投资审核范围、标准和程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履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市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职责,并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市本级基建投资计划综合管理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提出本行业发展建设需求,执行经市政府同意后下达的市本级基建投资计划,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
2.与有关部门在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分管领域内的市级专项规划,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对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要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有关市级专项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上报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有关都门须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意见,并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上报。
3.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市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拟订并联合发布。
4.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工业、信患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上级政府或上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上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上报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
5.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人口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6.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7.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中介组织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提出中介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介组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8.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PPR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都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对各县区政府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市财政局负责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上级有关奖补政策,对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二部分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10.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26.6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5.08%。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6.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583.58万元,占收入总计14.92%。主要是项目资金、基本支出、特设户利息等形成的结转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7.65万元,增长了2.0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包括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139.20万元、成品粮应急储备77.50万元以及产粮大县奖补资金305.9万元。
(二)支出总计为3365.8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27.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9.1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7.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88万元。
2.项目支出1038.4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0.85%。主要包括战略规划与实施123.98万元,物价管理28.40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32.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万元,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3.14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5.96万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139.20万元,其他粮油事务支出383.40万元,其他支出211.02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77.75万元,增加20.6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包括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139.20万元、成品粮应急储备77.50万元以及产粮大县奖补资金305.9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44.40万元
主要是项目资金和基本支出形成的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减少126.03万元,降低18.80%,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8.97万元,项目经费结转465.44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规划编制、西露天矿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工程工作以及省本级城乡社区规划管理工作,援助新疆工作等项目未全部完成,2022年继续进行,待项目结束后结算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7.45万元,项目支出1038.4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60万元,增加6.4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包括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139.20万元、成品粮应急储备77.5万元以及产粮大县奖补资金305.90万元。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0%,项目支出完成年度预算的84.86%。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5.8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0.78万元,占58.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09万元,占10.37%;卫生健康支出121.81万元,占3.62%;节能环保支出3.14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171.45万元,占5.0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28.56万元,占15.70%;其他支出211.02万元,占6.2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0.7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695.5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6.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奖金增加导致。
(2)战略规划与实施123.98万元,主要是国民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82.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规划编制的项目没有全部完成,待完成后支付。
(4)物价管理28.40万元,主要是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25.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2019年、2020年未完成的项目2021年完成后支付。
(5)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32.90万元,主要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西露天矿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工程、援助新疆经费等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的相关支出,完成年初预算59.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没有全部完成,待完成后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0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0%,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70万元,主要是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73.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一些调入人员的保险没有支付。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44万元,主要是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48.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以前年度调转及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今年统一进行了支付。
(4)死亡抚恤78.65万元,主要是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按照今年实际死亡发生数填列。
3.卫生健康支出121.8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11.4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4.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调整医疗保险基数导致的费用增加。
(2)公务员医疗补助10.40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3.14万元,包括:
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3.14万元,主要是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2020年未完成的项目2021年完成后支付。
5.住房保障支出171.4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71.4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57.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28.56万元,包括:
(1)粮食专项业务活动5.96万元,年初预算5.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2020年未完成的项目2021年完成后支付。
(2)其他粮油事务支出383.40万元。主要是成品粮应急储备补贴和产粮大县奖补资金,年初预算77.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年末市财政下达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05.90万元。
(3)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139.20万元,主要用于1992-1998年粮食财务借款利息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其他支出211.02万元,包括:
下达2021年第二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2021年未省级下达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2.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二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有关规定,全年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93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费等,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0批次,190人,1.93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88万元,减少31.32%,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今年公务接待次数比上年有所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0万元,比上年减少5.74万元,减少43.03%,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用车费用,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使用。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保养和加油等相关车辆费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2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取暖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8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39.67万元,减少15.23%,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有关规定,压缩了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1个,涉及资金1038.4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已经取消,未能按年初计划实施;二是项目实施没有按年初设定的各季度实施进度执行。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科学管理,积极推进和密切跟踪项目实施进度;二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反映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粮食和储备体制改革、制度研究、军粮供应等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反映用于储备粮油和临时储存粮油的补贴支出。
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库建设(项):反映储备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2021年度抚顺市西露天矿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工程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doc
2021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监测经费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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