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193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坚持“四水四定”,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推进水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大力推动农业、工业、城镇等重点领域节水,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发展节水产业,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美丽中国。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6%。到2030年,节水制度体系、市场调节机制和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意见》明确了7方面19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取水管理,严格节水管理。二是加强农业农村节水。坚持以水定地,发展节水农业,提高农村节水能力。三是强化工业节水。坚持以水定产,强化企业和园区集约用水,实施节水改造。四是厉行城镇节水。坚持以水定城定人,遏制用水浪费,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五是推进生态景观节水。坚持以水定绿,严控景观用水。六是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动海水、矿井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七是发展节水产业。加强技术研发应用,推广节水产品,发展节水服务产业。
《意见》要求,健全标准计量体系,完善经济政策,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行业和地区指导,抓好意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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