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主委: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创新机制,助力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工作的关注,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生态环境问题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也是振兴东北的一个优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新时代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的战略构想。市委、市政府聚焦全面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扬优势与补短板相结合,将建设全省最重要的水源生态涵养基地和发展新型清洁能源产业、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等列为我市“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两大基地”、重点发展的“六大产业”范畴。您在建议中提到完善我市创新机制的四条建议,对我市全面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对我市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起到积极作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借鉴。
一、关于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我市辽东绿色经济任务目标相关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为提高全市干部群众对于辽东绿色经济区的认识,市直媒体从辽东绿色经济区提出到目前共发表文章和视频60余件。为深化我市干部群众对于辽东绿色经济区的理解,市发改委组织协调市委组织部、宣传部邀请市发展改革委杨鹏副主任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开展专题授课讲解。对辽东绿色经济区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取得成就等多个方面进行细致、清晰的讲解,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市管干部改变传统工业化思维,从人与自然更为宏大的角度来思考我市三县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加深辽东绿色经济区理解,为我市有效利用生态资源、发展生态产业奠定基础。
(二)强化顶层设计。省级层面组织召开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专项推进组会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传达省专项推进组会议精神。市委书记来鹤、市长高键全面部署我市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工作,编制并印发《关于成立抚顺市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和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抚委2022〔37号〕)。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辽东绿色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辽东绿色经济区专项推进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推动下,辽东绿色经济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辽东绿色经济区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并印发《抚顺市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每一项任务都明确推进措施和责任单位,制定调度清单,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安排,累计梳理上报意见建议70余条。在辽东绿色经济区2023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的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各行业部门形成2022年工作总结,梳理2022年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反馈意见建议共9条。市发展改革委积极指导、帮助三县编制符合自身发展定位的辽东绿色经济区行动方案。
二、关于积极向上争取,进一步建立健全纵横结合、齐抓共管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相关建议
(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与省发展改革委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投向安排,指导县区、部门提前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市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组织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前期工作基础梳理项目,指导项目单位补充完善申报材料,提高申报成功率。成功争取省本级辽东绿色经济区补助资金6873万元,分别是大伙房水库防火道路项目(2147万元)、抚顺县救兵镇污水处理厂(880万元)、清原县县城管网及道路建设工程(2934万元)、新宾县上夹河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工程(125万元)、榆树乡工业园区给水管网和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项目(787万元)。2023年,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截至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已储备三县拟申报辽东绿色经济区专项项目10个,总投资4.26亿元,拟争取资金达1.18亿元。
(二)持续推进生态补偿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为我市向上争取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支持创造了重大机遇。2021年6月,省财政厅印发《辽宁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补偿方案》,新宾县、清原县、抚顺县列入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补偿范围,省级层面将加大对抚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1亿元/年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请求,并建议给予抚顺项目指标补偿。围绕大伙房水源地保护治理谋划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至今,通过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累计为大伙房防火道、抚顺县大伙房水源地上游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新宾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清原县大伙房水库上游环境整治项目等11个重大项目争取上级资金6.7亿元,有力支持了大伙房水源地保护治理工作。
三、关于建立地区生产总值(GDP)与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双考核机制的相关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探索建立地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为主的绩效考核体系。始终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和产业优势,推动生态产业成为实现抚顺绿色发展目标的新增长点。大力发展特色有机绿色农业,中药材、食用菌、山野菜产业规模,“清原龙胆”、“抚顺辽五味”、“抚顺辽细辛”等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加快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围绕打造“红色游”、“民俗游”、“冰雪游”等特色旅游品牌,成功举办赏花推广季、冰雪欢乐季等系列活动,深度开发精品旅游线路及高品质文创产品,旅游+文化、体育、冰雪等新业态日益丰富,生态产品价值进一步显现。大力发展以中医药为切入点的大健康产业,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新宾县青松药业获批国家中药材物流基地,新宾县列入辽宁省中药材产业扶贫试点县之一,清原县获得中医药健康产业先导区,萨尔浒风景区药香园等6家单位先后获得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
四、关于建立支持生态型经济的绿色金融机制的相关建议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立足辽东绿色经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优势,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国家、省关于绿色金融方面的相关政策,积极与市直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畅通信息渠道,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引导银行机构落实各项绿色金融政策,加大绿色金融宣传力度,确保各项绿色金融政策及产品及时传达到位。加大对“绿色金融”业务的资源配置力度,积极向上级行争取“绿色金融”相关优惠政策,创新“绿色金融”相关产品,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银行机构完善绿色信贷业务规章制度,明确政策要求和市场准入标准,推出符合本地市场的绿色信贷产品,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对绿色金融业务的支持力度,降低绿色金融融资成本,不断提升绿色金融规模。
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协有力指导和帮助下,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充分利用好国家、辽宁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红利,努力做好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各项工作,推动绿色抚顺建设迈上新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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