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致公党抚顺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双碳”工作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双碳”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顶层设计,聚焦碳达峰“十大行动”,推动我市“双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关于“摸清‘双碳’家底,搭建双碳平台”
自2021年起,省发改委组织各市推进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我市抚顺石化公司、抚矿集团、新钢铁等18家重点企业已纳入平台建设名单,18家企业的能源供应、消费、能源消费结构及碳排放等日常用能情况实现了实时监控。目前,我委正对接辽宁联通公司、青岛高校信息公司,研究建设我市能耗及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将除上述18家企业外更多规上企业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并与省平台无缝对接,可实现碳排放实时监测、碳达峰碳中和过程分析及预警,运用数据化手段更加有效推动我市“双碳”工作。
二、关于“锁定发展方向,完善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已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统筹推动我市“双碳”工作。其次,2022年底,成立市节能监察行政执法队,加强全市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充分依靠节能监察的监管作用,不断增强“双碳”战略实施和能耗双控工作推进的服务保障能力。
二是加强学习研究。2022年8月,召开市“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双碳”重点工作。同时,组织市国咨集团、吉林大学等研究机构,赴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各重点企业现场调研,了解各项工作进展,解答“双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是构建政策体系。已印发《抚顺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全市及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企业“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印发《抚顺市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工作方案》,正在组织各相关部门构建“1个碳达峰总体实施方案+工业、能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多个重点领域”的碳达峰“1+N”政策体系。目前,已起草形成《抚顺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初稿),并已经省、市评审论证通过,修改完善后将于近期以政府名义印发。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双碳”领域科技创新行动,重点推动工业用布领域、高排放领域技术改造升级及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领域创新发展。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实质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引导企业建设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推动建设中试熟化、试验验证等应用平台,进一步完善良好的创新发展生态。推荐抚顺特钢、抚顺新钢铁等23家企业申报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推荐天成环保、未来新能源等17家企业申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提升类联盟。
三、关于“聚焦能耗管控,倒逼转型升级”
一是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加强主动对接服务和工作指导,多次赴有关县区开展节能审查政策解读。对建设项目能效水平进行严格审查,2022年,市级共节能审查完成22个项目,总投资43.4亿元,年能耗10.7万吨标煤,预计实现工业增加值23.6亿元,单位GDP能耗预计0.45吨标煤/万元,优于全国平均能耗强度水平,充分体现节能审查工作对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拉动作用。
二是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落实国家和省对于炼油、乙烯、钢铁、水泥等重点工业领域能效约束有关要求,印发《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工作方案》及各行业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抚顺石化、新钢铁等工业企业节能降碳。开展年度专项节能监察及节能诊断,督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挖潜。加强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新钢铁、威尔达(辽宁)环保材料晋升省级绿色工厂,高新区晋升省级绿色园区。
四、关于“厚植生态优势,发展林业碳汇”
实施耕地地力保护工程,推广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等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持续建设高标准农田。持续推动人工造林和森林抚育,加快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实施,2022年建成绿色矿山5家,人工造林5.6万亩、森林抚育7.4万亩。下一步,将全面推动废弃矿山复绿三年行动,启动融资规模百亿元的储备林、碳汇林项目,延伸拓展林业产业链条。
五、关于“推行碳普惠理念,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开展宣传引导,是推动“双碳”工作的重要途径。国家和省分别提出要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十五五”时期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的目标,并将“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作为国家和省碳达峰十项重点任务之一。近年来,我委组织各部门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双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借鉴吸收贵单位所提建议,持续推动抚顺市“双碳”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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