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学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农村投放量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据初步统计,截至2025年末,全市建成在运的公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580个,建设场景包括景区、商圈、公路沿线、公交站点等;全市居住小区内个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已建成5000余个。在乡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市已在清原县、新宾县、抚顺县22个乡镇建设了138个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其中,新宾县已实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划布局方面
为推进电动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委于2023年编制印发了《抚顺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在规划基础上,于2024年编制印发了《抚顺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选点布局方案》(简称“《方案》”),重点围绕社会公共、居住小区、办公场区、公交专用和物流园区五大应用场景对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进行优化布局。其中,在我市乡镇地区规划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400余个,场景包括乡镇政府、工业园区、广场以及公路沿线加油站、高速口、养护站等。
(二)工作部署方面
为进一步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我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函》《关于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函》等文件,督促各县区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督促县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意愿向乡镇倾斜,加快乡镇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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