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能源消费革命的具体措施。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我市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的工作。目前,抚顺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充电桩主要分为公用、专用和个人三大类。其中:正在营运的公用充电站共有12座,共计56个桩,85个充电枪,分别位于新抚区、望花区、东洲区、顺城区、清原县和新宾县等地。专用充电桩主要包括公交公司、企事业单位约200台。个人充电桩约80台。基本满足我市新能源汽车日常充电需求。
二、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1.依据《辽宁省“十四五”电动汽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委制定并印发了《抚顺市“十四五”电动汽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该规划成立了以发改、工信、住建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我市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该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建设力度,对新建住宅社区,要预留安装条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对既有的居住社区,因地制宜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2.优化办理需求,简化办理流程。对办理充电桩需求的个人用户,仅需提供固定车位产权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及物业出具同意使用充电设施的证明材料到供电企业营业大厅或通过“网上国网APP”进行办理即可。
3.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梳理上报争取节能减排奖补资金;积极配合市级商务部门开展充电桩项目招商工作;协调市供电公司,积极向省电力公司争取电网建设年度投资资金,加大对我市电网项目投资力度。同时,联合市供电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县域的发展。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抓好规划落实工作,组织各县区进一步加强充电桩项目谋划,配合市供电公司,按照“一带一环”(沿浑河景观带、城市外环)建设规划,在市域内增设4处充电站,进一步加大县域电网建设,计划在清原、新宾等地增设4处充电站。同时,积极争取用地、财税等支持政策,积极营造电动汽车充电桩发展良好环境,吸引社会资本来抚投资充电桩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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