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出台,提出面向2035年目标
实施五大空间战略 形成开发保护新格局
7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同志对省政府近日正式出台的《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称《规划》)进行解读,详细介绍《规划》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我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在划定“三区三线”的基础上,形成“多规合一”可持续发展的辽宁方案。《规划》的印发,标志着我省正式进入“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阶段,迈向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新征程。
《规划》包括11章45节内容。面向2035年,我省将切实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实施“安全韧性、陆海联动、轴带集聚、绿色高效、提质更新”五大空间战略,逐步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建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绿色、开放、智慧、富有竞争力的美丽国土,自然、人文和信息相融合的数字国土。
在农业空间安排上,基于地区水土光热条件和农业发展优势,巩固“四片一带多点”的现代农业空间格局。着重引导中部平原精品农业片区、辽北粮油和畜牧业片区、辽西畜牧和设施农业片区、辽东林业和特色农业片区、沿海果蔬水产农业带的农业空间特色发展。通过加强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县域统筹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等有力举措,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空间基础。同时,有序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活动,推动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规划》提出,到203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0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250.67万亩。
在生态空间安排上,全面落实国家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海岸带生态屏障保护要求,构建“两屏一带七廊”生态安全格局。通过筑牢辽东山地丘陵、辽西低山丘陵生态屏障,统筹推进海岸带和多级生态廊道体系建设,夯实“两山”转化的空间基础。通过推动设立辽河口国家公园、明确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地带、保护重要野生动物迁徙和候鸟迁飞通道、加强特殊物种就地和迁地保护、保护休养海洋生物资源、强化水资源保护与储备、科学管护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资源、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等有力举措,进一步巩固提升我省的绿色发展优势。《规划》提出,到2035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万平方千米。
在城镇空间安排上,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充分发挥城市化地区的比较优势,增强辽中南城市群和沈阳、大连引领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提高沈大城镇发展轴和京沈城镇发展轴集聚发展水平,构建“一群双核两轴”的城镇空间格局,打造辽宁省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规划期内,还将加快推进鞍山、丹东、锦州、营口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加强沿海内陆城镇互动和产城融合,重点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发展空间,支撑智造强省产业发展和高品质城镇生活空间建设。通过推动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等方面工作举措,逐步构建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发展城镇空间。《规划》提出,到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1.3倍以内。
在海洋空间安排上,着力打造陆海统筹、功能协调的海洋空间,优化形成“一核两翼五区”的海洋保护开发格局,推动海洋开发利用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支撑我省从海洋资源大省发展成为海洋经济强省。以大连为核心引领,协同“渤海发展翼”和“黄海发展翼”港口、重点沿海城市和海岛发展,加强5个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区域建设,优化近海空间开发利用方式,有序开拓深远海空间。《规划》提出,到2035年,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7万平方千米。
《规划》有几个特色亮点值得关注。以“多规合一”为方向,《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空间布局。以“五大安全”为统领,《规划》通过优化功能布局、用地结构和要素配置,统筹安排重大平台、重点项目的空间布局,强力支撑新时代“六地”建设。以“绿色低碳”为理念,《规划》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各类空间发展底线,以资源和空间利用方式转变倒逼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以“宜居宜业”为目标,《规划》完善城市生产生活功能,优化居住用地与产业用地布局,完善各级生活圈体系。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将《规划》确定的各类空间布局、控制线、指标等管控要求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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