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提出以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加装,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环卫和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建筑节能改造、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在深入摸底的基础上,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方案》明确了10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对使用年限超过20年,或使用年限未到20年但故障频率较高影响正常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综合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等因素,帮助有意愿、有共识的业主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在供水、污水处理、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方面,《方案》提出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厂净水工艺和出水水质达标能力复核,更新改造影响水厂水质达标的工艺设施。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燃煤锅炉房、热力站不达标、不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设施设备,同步实施供热智能化与数字化改造,搭建智慧供热管理平台。
聚焦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方案》提出按要求建设标准化充装站,更新改造检验不合格、超出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的储罐、装卸臂、压缩机、灌装系统、LPG泵、消防泵及管道阀门、消防及自控设备等设施设备,推动液化石油气经营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在更新改造基础上实施智能化提升。
此外,《方案》还提出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或维修成本高,以及不满足现行安全、质量、环保、能耗等方面强制性标准的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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