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0日。
二、活动范围
参加本次活动的抚顺市城区和沈抚示范区内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
三、活动方式
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通过邮储银行抚顺分行指定网点统一申报汽车消费补贴,金额总计250万元(抚顺市车企200万元,沈抚示范区车企50万元),补贴金额用完,活动即止。
四、活动内容
本次汽车消费补贴,自2025年4月11日起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在我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非营运七座及以下家庭乘用新车(含新能源车,不含皮卡类)并在抚顺登记上牌的,均可申领抚顺市汽车消费补贴。采用购买新车登记,开具发票后经审核通过,符合条件即可领取补贴的形式,先到先得。
汽车消费补贴发放额度为250万元(抚顺市车企200万元,沈抚示范区车企50万元),补贴金额用完,活动即止。补贴发放金额分别为2000元、3000元、4000元,新能源车在此基础上增加1000元,活动期间每人限申请1次,消费者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非营运七座以下家庭乘用新车(含新能源车,不含皮卡类),均可申领本次汽车消费补贴。购买新车发票金额5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可领取2000元汽车消费补贴;购买新车发票金额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可领取3000元汽车消费补贴;购买新车发票金额20万元及以上,可领取4000元汽车消费补贴。
五、参与具体要求
1.个人消费者的购车合同、定车收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行驶证均为同一用户,购车合同、定车收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均为同一企业开具,仅限用户本人申请。
2.新车购置合同、定车收据、消费者登记日期须在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10日期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行驶证日期须在2025年4月1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
3.活动期间同一用户仅限申领一次。
六、汽车消费补贴申领流程
1.登记并提交购车凭证
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10日期间,在我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非营运七座以下家庭乘用新车(含新能源车,不含皮卡类)的个人消费者,每天10:00时—16:00时(不含周六日及节假日),到邮储银行抚顺分行指定网点,填报购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购车金额、银行卡号,同时提交购车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购车合同原件及1份复印件、定车收据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
活动首日4月11日启动仪式当天,在月牙岛车展现场登记,之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抚顺市东七路支行(抚顺南站中央大街16号,联通公司北门对面)办理相关业务,联系电话:024-53953020 网点负责人联系电话:18941365467
本次活动的汽车消费补贴,按车主提交补贴材料的时间顺序,先到先得,补贴金额用完,活动即止,同一用户仅限申领一次补贴。
2.核验及发放补助
上述已登记购车人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6月30日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及1份复印件、新车行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报送到登记的邮储银行抚顺分行网点,经审核通过后(审核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31日),由邮储银行抚顺分行将购车消费补贴于审核截止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购车者活动登记时填报的本人银行卡内,具体时间以到款通知为准。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此次汽车消费补贴。
七、其他说明
1.补贴申领者退车,需先行退还汽车消费补贴。
2.补贴申领者对填报及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证明材料造假、填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将追究申领者法律责任。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抚顺市商务局所有。
八、对参与商家的要求
1.符合条件的商家申请参加活动时,需做出诚信承诺。包括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制定优惠让利活动方案等,如消费者及活动商家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上传虚假证件、发票,虚假交易等),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取消活动参与资格,退回政府补贴。
2.参加活动商家必须在活动期间开展本企业(店)的优惠让利活动,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有参加活动商品价格不高于正常经营的水平。
3.所有参加活动的商家需向抚顺市商务局报名申请,并审核通过。报名申请时需提交本店优惠活动方案。
4.所有消费行为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部署安排。
抚顺市商务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