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指导全市区域经济发展与协作,组织拟定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相关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经济合作工作,协调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以工代赈和消费帮扶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参与编制水资源综合平衡与节约利用规划、生态政策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指导推动我市对口支援(帮扶)工作,负责跨市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重大事宜的组织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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