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开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建设规范化。现将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以地方性管理措施为重点,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最新进展,逐项审核,研提修订意见,并将修订意见及时反馈至省发改委。2023年10月,联合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建立抚顺市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线索发现归集机制的通知》,着力破除各种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持续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推进工程项目审批改革。切实执行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 编制完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其中包含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节能审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工程审批项目共四大类十九项常见高频次服务事项,落实网站公示及线下窗口摆放工作要求,持续改善投资环境。
(三)积极推动政府守信践诺。按照省信用办要求,开展2022年度全省政务诚信评价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辽宁省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指标(主要包括6个一级指标,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政务公开、政务信用管理、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下设20个二级指标、29个三级指标)填报材料并提交省信用办。根据反馈我市政务诚信评价报告,逐一分析弱项,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关于通报2022年度我市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结果及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的通知》(抚信办发﹝2023﹞9号),推进落实整改相关工作。
(四)持续整治政府失信行为。2023年10月,制定《政府诚实守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行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专项治理、政府承诺的招商政策不兑现问题专项治理、奖补扶持资金不兑现不及时问题专项治理、整治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不够等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均制定方案、建立完整台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截至2023年底,各县区、市直部门自查上报的84条拖欠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已全部化解,涉及金额3383.24万元;21个以行政机关为涉诉主体的案件,已全部执结或和解;人社、税务、法院等部门结合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被执行人主体名单等建立了明细台账,梳理了相关问题,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取得较好的整治成果。
(五)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制发《抚顺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抚发改交易管理〔2023〕226号),部署各级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破除我市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集体学习。带头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法治思想;模范实践,组织全委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效果测试,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高点定位,夯实组织基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照《抚顺市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内容,结合我委职能,合理部署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等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日常工作全过程。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
聘请知名律师参与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及我委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意见征询等工作,将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涉法涉诉事项、合同协议等纳入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尽审。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3年完成合法性审查21件和公平竞争审查14件,有效确保了我委出台文件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推动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在网站公示。制发《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落实省、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有关要求。
(五)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编制《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推动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组织委内人员参加的“抚顺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公共法律知识培训,2023年共有26人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获得执法资格。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和《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按照《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3年抚顺市市(省)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一年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宣传不到位、覆盖面不够广、形式不够新颖等问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执法培训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数量虽有上升,但受机构改革、人员流动等因素影响,行政执法质效和案卷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打造专业化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增强执法程序意识。
三是强化法治审核力度。进一步加大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行政许可等事项合法性审查力度,防范和化解行政工作风险点,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普法形式,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法典》,大力宣传贯彻《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中国共产党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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