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拟制定3件、论证2件政府规章项目
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发布。全年拟制定3件政府规章项目,拟论证2件政府规章项目,以高质量立法规范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我省始终把政府立法放在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中去谋划。今年围绕提高全省储备粮管理水平,规范粮食存储行为,确保储备粮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调用高效,制定《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围绕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活动,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提高农村住房建设水平,营造舒适宜居环境,制定《辽宁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围绕加强税费征收跨部门协作,保障税费收入,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构建税费共治的新格局,制定《辽宁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
此外,我省不断改进立法调研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今年,为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制定《辽宁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进行调研论证;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对制定《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进行调研论证。
针对立法计划,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起草单位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省司法厅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时完成立法工作任务。要注重“小切口”“小篇幅”立法突出辽宁地方特色,增强立法的时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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