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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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及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我委动态调整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市发展
改革委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24 57500318
电子邮件:fsfgzcfgk@163.com
附件:《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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