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市公交票价形成机制,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促进我市公交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结合抚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成本预测情况和我市实际,现制定市区部分线路新购进新能源公交车票价方案如下:
一、定价方案
(一)票价标准
交通产业集团新购进的新能源公交车票价为2元/人次,全程一票制,运营市区部分线路1路、2路等36条线路。其他线路待新购进新能源公交车辆票价执行2元/人次。
(二)优惠政策
仍按现行抚顺公交乘车优惠政策执行。
二、价格调查结论
对公交行业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抚顺公交公司)2022—2024年度公交票价进行了价格调查,单位人次客运成本2.02元,并以此为参考,对交通产业集团成本测算结论为单位人次客运成本约为2.08元。
1.通过拨打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57500439
2.通过邮寄信函提出意见,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2号楼1号A座1704室,邮政编码:113006
3.通过传真提出意见,传真:57500905
4.通过邮箱提出意见,邮箱:fssfgwjgsfk@163.com
5.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在2025年5月28日前。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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