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已完成生育津贴线上线下支付软件升级改造,各参保单位于2024年10月8日起,同时恢复线上线下生育津贴申领工作。
抚顺市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所需材料
一、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生育确认单(如产双胞胎请标注);
2.产妇住院收据原件或打印电子收据;
3.产妇的完整住院病志(需加盖医院公章)。
4.单位对公账户复印件,如无复印件可在纸上写明对公账户户名、对公账号、开户行,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公章。
二、女职工申领流产津贴所需材料
1.生育确认单,异地门诊流产需单独标注;
2.完整门诊或住院病志,包括手术记录,需加盖医院公章;
3.门诊或住院收据原件;
4.单位对公账户复印件,如无复印件可在纸上写明对公账户户名、对公账号、开户行,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公章。
三、男职工领取护理津贴所需材料
1.生育确认单(如双胞胎请标注);
2.线上系统校验结婚证,如校验失败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产妇的完整住院病志(需加盖医院公章);
4.单位对公账户复印件,如无复印件可在纸上写明对公账户户名、对公账号、开户行,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公章。
提醒:
1、每月工作日,单位经办人带以上材料申报。
2、生育津贴报销未到账之前,不能离职或更换单位;报销期间,请勿办理银行卡挂失或更换医保卡第三代,否则影响生育津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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