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更加科学合理和公开透明,现对《关于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拨打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57500439
2.通过邮寄信函提出意见,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2号楼1号A座1704室,邮政编码:113006
3.通过传真提出意见,传真:57500905
4.通过邮箱提出意见,邮箱:fssfgwjgsfk@163.com
5.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在2024年8月23日前。
附:《关于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关于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经过价格调查,结合市发改委、市民政局抚发改收费〔2021〕185号执行情况,根据《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18〕38号),现对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殡葬基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按照附表执行。
二、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优惠对象及优惠幅度等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殡葬基本服务中遗体接运车型、遗体存放类型、骨灰寄存类型由丧户自愿选择。
附表:抚顺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