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金和实物;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3.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5.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电子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
6.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等活动安排;
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
8.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投诉举报监督电话:52650247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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