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日前,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机制的优势,加强央地联动,从供需两端发力,统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的问题。
二、融资协调“专班化”
建立市、县两级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区县的工作专班要两手牵,一手牵企业,一手牵银行。组织相关的委办局、街道、乡镇和银行机构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 摸排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宣讲惠企助企政策,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三、走访范围“全覆盖”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县(区)各委办局、开发区、乡镇街道、工商联及银行机构,深入园区、社区、乡村摸排辖内小微企业情况。结合抚顺实际,将走访范围拓展至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其他经营主体,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对有融资需求且符合“五项标准”的企业形成“推荐清单”,督促银行机构在收齐企业申请材料后30日内作出是否授信决定。
四、企业获贷“五标准”
获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支持的企业需满足以下五项标准:
①合规持续经营
②固定经营场所
③真实融资需求
④信用状况良好
⑤贷款用途依法合规
五、需求登记“直通车”
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请按经营主体所在地与相应县(区)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专班负责人取得联系,进行登记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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